4月7日,浙样红TV报道养活三个弟妹的姑娘轻生事件。

近日,杭州一名女子想要跳河轻生,派出所接警之后立即出警救援。在群众的帮助下,两名民警将女子救了上来。

据了解,这名女子今年20岁,她的父母已经离婚,自己十几岁出来打工,养活三个弟妹,就仿佛是电影中的情节。

由于生活的重担极为沉重,让她有了自杀的念头。经过民警的劝慰,女子表示自己会好好珍惜生命。

奔向现场的警员

云南女孩在杭州

自杀的女子是云南宣威人,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女子父母给她留下了两个妹妹一个弟弟,现在他们也到了十几岁的年纪,都生活在老家。

为了抚养弟弟和妹妹,她早早承担起了生活的重压,和同乡出来打工,在杭州某商场内卖衣服。

然而,这种沉重的负担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现在,她的手腕上有数十道割痕。

她曾经说:“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

警员救援自杀女子

百米冲刺的警员

3月23日上午,杭州某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有一名女子跳河,已经在水中昏了过去。

邱警官和一名辅警一起赶到了现场,当时自杀女子已经沉入河中。

邱警官已经53岁了,并且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但面对这种情况,他直接翻过护栏摔在了地上。辅警刚想拉他起来,没想到他又站起身,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到河边。

邱警官涉水下到河中,与辅警和群众一同将女子送上了岸。刚上岸的时候,女子半边身子上,满是淤泥。

然后,警方将女孩送往医院。

邱警官正在劝导自杀女子

耐心劝诫

邱警官救人之后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热心地关心起了女子的身心状态。

经过劝导,女子坦承了自己曾经多次想要自杀的情况。邱警官对她进行了一番“老父亲”式的劝导,说:“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

女子听过之后也平静下来,答应邱警官自己会珍惜生命,放弃轻生的想法。

随后,女子的舅舅将她接走。

刚刚被救起的女子

律师说法

黄熊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姐弟属于旁系血亲关系,通常情况下,互相之间并不负有“抚养”的法定义务,除非满足没有其他监护人、姐姐成年并且有负担能力等条件。

公益律师李莹则表示,自杀女子的父母离异,但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自杀的女子十几岁出外打工养活弟弟妹妹,说明她父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涉嫌犯有遗弃罪。

张荆律师则认为,当地民政部门和女子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应当提供社会支持,不论她是否申请了低保,都应当针对她的情况做好善后工作。

据当地公安局工作人员称,自杀女子所说问题基本属实,当地妇联已经介入。

部分素材来自于浙样红TV、中国青年网、律师发声等

编辑:严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