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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指出:滥设电子警察装置,一些毫无危害和后果的违章行为也无奈地接受了罚款。交通主管部门应统一设置规范,清理整顿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摄像、抓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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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代表意见发表后引来了民众纷纷的议论之声。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听取百姓意见。网络时代,民声易测。

统计显示: 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在3000亿元,以汽车保有量2.75亿辆计算,每辆车的罚款金额在1100元/年。这还是在去年疫情肆孽,许多车辆使用率也受到了限制情况下罚款统计,在正常的情况下或许能突破4000亿。

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车辆、司机和亿万国人息息相关。交管苛求一分,司机们就会多出一份汗水钱。而监控设施刁酸一分,罚款又会额外增加一分。亿万司机中难免会有难承之重走上绝路的。而货车司机或许就是重灾区。而过分、过重的处罚则屡见不鲜。其行为会损伤民心。久而久之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不可否认,先进电子产品用于交通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能否大幅提高交通安全的同时提高人们的满意度。避免以罚代管,罚没创收,巨大的罚款应阳光透明公开运作。而不断增长巨额的罚款数额是否必要,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暗箱操作,是否利益驱使,是否有贪污腐化。层层把关,加强审查、审计相当必要。须防范巨额罚款成了某些人的发财之路而伤了民心影响了和谐。

可以肯定的说只要隐晦暗箱操作必定伴随腐败。杜绝了利益驱使也就堵住了以罚代管趋之若鹜的动力。反之,则愈演愈烈。试想,商品经济大潮下,能在重罚款中享受重奖又何乐而不为呢?遭2000元罚款后,货车司机选择了自杀。或许就是无数次的积累重伤了他的心灵。2000元的十倍百倍或更多倍与一条人命比,孰轻孰重显而易见。“苛政猛于虎”啊

在重罚之下享受了重奖的人,请打开此类文章多听听众司机的心声:压线,变速、变道。设置不清,指示含糊。许多老司机启用电子导航也难逃被罚。国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且有不断减免。同理:交通罚款,罚之于司机,用之于司机。巨额的罚款收入应用于改善交通设施,应大幅提高司机们的出行方便需求及减免交通收费。亿万司机的满意也代表国民的满意。

附:新华社:货车司机被罚后自杀,仍有诸多疑问待解

2021年04月08日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公号行车安全之“仪”,不该引发生命不堪承受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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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货车司机疑因“导航行驶记录仪”掉线,被超限检查站查扣车辆、罚款2000元后服药自杀。他在遗书中称,希望用自己的死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目前,当地已展开调查。

一张2000元罚单、一次意外的扣车,成了压垮这位司机的“最后一根稻草”。有网民认为当事人“太冲动”,这种指责太冷漠了。须知,这个生前存款仅剩6000元的司机,妻子没有工作,3个孩子最小的11岁,还要赡养70多岁的老母亲,2000元怎能不是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人民至上,人命关天。这位司机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把对当事人“冲动”的反思放一放吧,最该反思的是:为何基层执法如此僵硬?处罚的尺度拿捏是否得当?虽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行驶记录仪“掉线”有相关规定,但2000元处罚是否适当?“掉线”是因为记录仪质量问题、司机故意关闭,还是因为网络信号不好?“掉线”是否会发出警报?司机行驶过程中是否能分心关注掉没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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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亲属称工作人员未阻拦司机喝药也未及时施救,是否属实?多位司机称“路过事发区域经常会被罚款”,是何原因?不可否认,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既是为了记录车辆违法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也是为了保证司机休息。它应当是行车安全的“护身仪”,但如果相关技术在应用层面尚有待完善,执法处罚尺度“自由裁量”空间太大,“一刀切”式执法,“护身仪”就会引发货车司机不堪承受的“负重罚”。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规范各种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给货车司机减负,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必要条件之一。有的“电子警察”设置不合理,平均每天抓拍“违章行为”1359起。希望河北那位货车司机的悲剧,因为僵硬执法、罚款执法引发的争议,真正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切实反思、检视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