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原告纪某某不服被告鸡东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被告鸡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安局副局长、副县长出庭应诉,公安局有40余名民警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过程中及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及时向原告普法说理,被告鸡东县公安局副局长耐心讲解,阐明二被告的法定职责以及做出行政处罚行为的程序、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原告知道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真心向第三人道歉并当庭给付医药费,取得了第三人的谅解。原告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心服口服,同时表示以后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
这是鸡东法院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推进工作和政法教育整顿活动之后,又一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案件,此案成功地化解了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平等交流的法治平台,有力地促进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为维护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