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8时左右,贺兰某小区自行车棚工作人员报警称,她被小区一住户打了,接警后,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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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经了解得知,车棚工作人员石辛(化名)问王友静(化名)要三十多元自行车停车费,但王友静因之前与石辛发生过矛盾,便赌气不想把钱给她,想直接交给物业,因此两个人发生争执后进行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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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二人被警方传唤至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经调解,王友静取得了石辛的谅解,随后对石辛赔偿医疗费1500元及几个月的停车费3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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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本来30多元可以处理的事

最后又多赔偿了1500元

人也受了罪

大家遇事务必冷静

切莫冲动

记者:马鑫 刘文光 实习生:马志伟

来源:银川晚报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