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酒后伸出“咸猪手”,强行亲吻、抚摸女同事,被告人闻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4月9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该案起诉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闻某某,男,1999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安徽省无为市人。被告人闻某某原系合肥市包河区**楼**员工。2020年11月10日1时许,被告人闻某某酒后在吸烟区将其同事陈某某抱到其腿上,强行亲嘴、抚摸陈某某的胸部,陈某某多次推脱未果。被告人闻某某又将陈某某抱着顺势躺倒,隔着衣服抚摸陈某某胸、大腿等部位,直至被其同事胡某某等人发现并制止。

案发后,被告人闻某某已赔偿被害人陈某某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20年11月10日,被告人闻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21年1月6日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闻某某以暴力强制猥亵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闻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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