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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是群众扫墓祭祀、踏青旅游的出行高峰期,交通安全风险高位运行,事故预防压力增大。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按照州公安交管局、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清明小长假期间,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开展2次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4月3日是清明小长假的第一天,当晚19时,“夜查行动”拉开序幕,瓮安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40余名警力,携带执法记录仪、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反光锥桶等设备,在城区新区大道、文峰大道、河西大道等地设置5个执勤点,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同时设立2个流动巡逻组,加大对夜宵集中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当晚20时许,贵JD**36号小轿车驶入河西大道钉耙寨检查点,民警对驾驶人黎某刚(男,44岁,住银盏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据黎某刚陈述,当晚他在花桥农家乐饭庄和朋友聚餐,喝了一杯白酒,以为清明节交警放假,不会上路查酒驾,心存侥幸,便酒后开车回摩尔城暂住地,车刚开出1里路便被交警查获。

据了解,4月3日和4月4日清明期间2次集中“夜查行动”,瓮安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获酒驾14起(其中醉驾1起),无证驾驶2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38起。(通讯员 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