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苏奎

毋庸讳言,个人信息的弱保护是互联网与平台经济发展初期的重要动力之一。然而,在贪婪之下很容易就会出现平台滥用个人信息的情况。随着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了个人信息滥用造成的困扰,甚至悲剧,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逐渐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在逐步完善。

作茧自缚、过度贪婪的代价就是失去了利用的自由。那么问题也就来了:个人信息在得到严格保护之后,个人有了隐身的自由,平台或者其他第三方数据公司利用个人信息需要个人的同意。假如所有网民,或大部分网民,都不愿意平台使用本人的个人信息,平台赖以获得超额利润的大数据又该从何而来呢?

毫无疑问,平台的大数据算法不会弃如敝履,那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平台自利的做法将会是设置激励性的政策,鼓励个人授权平台或者其他第三方数据企业合法利用其个人信息,在维持生产激励与保护隐私之间取得平衡。大数据毕竟能够增进社会的福祉,这并非是杞人忧天式的问题,事实上,这正是美国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各方对立的问题,也是市场正在发生的事实。中国也正在开展个人信息立法,类似的问题也必将会出现在我们前进的路上。

然而,出卖个人信息赚钱听上去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欲遮还显,因为问题很容易演绎成为:隐私能成为商品卖钱吗?甚至是:我们需要为隐私付费吗?

分裂的投票

11月3日,是美国总统大选正式投票的日子。美国苦特朗普久矣,世界也苦特朗普久矣,媒体注意力大都聚焦在特朗普究竟能不能从疫情造成的支持率大坑中爬出来。

其实当天对于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加州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法在这一天由公民投票决定(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CCPA)。最终的投票结果显示,《消费者隐私保护法》获得了56.23%的支持。加州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个里程碑意义的成就。

然而蹊跷的是,作为对抗互联网资本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的法律,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本应该获得更多市民的支持,但实际却没有到达压倒性的胜利。此外,资金的投入也很有意思。支持方花了192万美元宣传法案,而反对方则只有区区17万美元。可以对比的是,当天加州同时表决的另一个有关网约工与平台关系的法案的总花费达到了惊人的2.24亿美元,仅网约车平台公司优步为推销该法案就贡献了5953万美元。

相比之下,消费者隐私保护法的投票关注度不高,财大气粗的互联网平台公司也没有站队。更重要的是,公众对此意见分歧。阿拉斯泰尔——此次公投立法的主要推手,在接受采访时颇有些委屈。他抱怨道:“这完全是一个保姆国家(nanny state)”,还真是有些“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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