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永伟、

刘朝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接中共原阳县委组织部原组干〔2021〕3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胡永伟同志任原阳县实验高中校长,不再担任原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朝阳同志不再担任原阳县实验高中校长职务。

原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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