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工作安排部署,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聚焦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用事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整治内容:
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消防等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专项执法行动自4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开展整治和纠正。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4月至6月)。各企业要对照《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检查是否存在滥收费、强制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问题,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查处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围绕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及消防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对公用事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综合治理。
五、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
明天是4月13日 多云 7-16℃ 限行3和8
编辑:赵桂锋
监制:焦国远
编辑校对:谷玟静
初审: 刘杰
运营: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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