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拉夫与日耳曼蛮族中世纪的生存形态

摘录:

《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

作者: [法] P.布瓦松纳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副标题: 五至十五世纪

译者: 潘源来

斯拉夫人以及东欧人】

他们移民到多瑙河各地、斯洛伐克尼亚、斯洛文尼亚(包括卡林西亚和卡尼鄂拉)、克罗地亚,远到亚得里亚海沿岸,甚至越过撒米河,使塞尔维亚部落涌向麦西亚和马其顿。

他们把也属于印度欧罗巴血统的别的部落、波鲁西人,里窝尼亚人和立陶宛人赶到介于他们的领土和波罗的海东岸之间的土地上去,从此以后,这些民族的作用不甚显著。

这些不同的民族还没有国家的概念。他们集合在许多氏族公社zadrugas,dvorichés,vervs)之内。每个氏族公社包括三十到四十个成员,在他们上面,特别是在南方斯拉夫人中,有时有较大的团体,即brastvos,它同罗马的氏族(gentes)和希腊人的氏族(phratries)相似。

日耳曼人更接近家长制阶段的斯拉夫人,生活在各个由酋长或长老统治的氏族内。财产属于整个氏族公社所有,它是不可分割和不可让渡的。

劳动系共同进行。不知道有所谓遗产权和私有财产权;每一件东西都是共同所有,甚至由个人劳动造成的家具和成品也是一样。斯拉夫的古代谚语说道:“母牛无论牧放到那里,她总是在家里生小牛。”

一个氏族的所有成员对于各个成员劳动的成果,都有平等的权利来享受。每一集团都关心它的病人、老人以及同父母系统分离后所形成的各家人家。

那里没有如日耳曼人所说的村庄公社(village community),而只有大家族(zadrugas)

的联合。

他们的部落(volosts,rods,jupas),是无数的小的部族,各有它的名字或姓氏。每一个部落都有它的宗教的、民事的和军事的首领,他们谘询长老的意见,并通过自由人的会议实行统治。他们有各成员共同使用的财产、森林和牧场,有在部落集团成员间定期分配的耕地。

大部分人口是自由人,珍视着自己的独立,享受着平等的权利。他们除了一个没有特权、由选出的一些首领组成的贵族以外不承认任何上级。他们驱使附属于土地上的罗马隶农,以及他们从战争、海上劫掠和贸易得来的奴隶为他们工作。

他们虽然已经达到定居生活的阶段,但还没有市镇,只有一些避难所,形状是圆的,由木垣或土垣、沟或木栅包围着,只有一个人口,四周是农场和园圃,向外伸展,就象一把扇子。

他们通常都分别住在分散的住所内,但有时聚居在大村落或长方形的村庄中,其中单独住宅都是沿道路或小径建筑的。

他们只熟悉一种自然的、家庭的经济,每一家和每一部落均不得不自给自足。

大部分土地,特别是在北方、东方和南方平原上,都被沼泽和水所掩盖,从这里,斯拉夫人和列特人,取得丰富的鱼类。一片广大的森林,许多是原始林,长着山毛榉、桦、械和松,占去了他们所居广大地区的五分之四。

这些部落,在他们的林中空地上猎取野兽、牡鹿、兔、野牛和熊,并捕捉软毛兽类。他们从野蜜蜂取得蜜糖,在旷野、山地牧场和沿河两岸的草地上,牧养了大群的猪、羊、牛和马。

斯拉夫人是很有名的家畜饲养人,甚至在农业方面,他们比日耳曼人表现出更大的才能,后者常从他们那里借用犁头。虽然只熟悉粗放的耕种方法,他们在这些地区的肥沃土地上已经生产谷类,而通常所得的报酬是所播种籽的三倍。

他们熟悉技术作物,例如亚麻、大麻,不过他们的工业,除了铁器和纺织品外,仍然是十分原始的,而这些工业没有一处是超出家庭和部落范围来为市场经营的。

贸易是由人或驮畜背负,沿着原始道路,或者用船只装载顺着河道来进行的,但只在拜占廷帝国的邻近地区,它才显得活跃。他们不知道使用货币,常常用水獭皮和白鼬皮来代替它,通常他们只不过是以物易物。

可是,他们允许外来人住在特别圈围的地方来从事贸易;从七世纪起,他们有若干大市场,如在波美拉尼亚、他们的邻居和亲属-日耳曼人,在文化上并不比他们进步。

【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是各种不同成分的混合物,短头的黑又矮,长头的高又美,远非寻常所形容的那种纯粹类型。

大约一千年以来,他们就已在欧洲北部多雾的海边定居下来。

他们之中的一支,即哥特人,曾征服青铜时代的土著人民,例如斯堪的纳维亚南部的芬兰人,然后循着瓦隆根人的路线,沿第聂伯河到达欧洲东部的大平原,在这里,西哥特人和东哥特人都定居下来。

在波罗的海沿岸,他们把斯堪的纳维亚人、“安格鲁人和朱特人以及汪达尔人都丢在自己的后面。属于另一支即条顿族的,有从北海到莱茵河和上多瑙河的许多民族,即撒克逊人、法里森人、伦巴底人、勃艮第人、巴伐利亚人,图林根人、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在这整个的广阔地区中,二世纪,只有二百万到三百万左右这样的蛮族人。

在四世纪末约有四百万人。人数最多的东哥特人为数不超过三十万人,西哥特人约二十万人,法兰克人、勃艮第人和伦巴底人的人数就更少。

续不断的战争、饥荒、物质生活上的困难、遗弃儿童、杀死婴孩,以及高的死亡率,妨碍了一个凭自然本来是多子的民族的成长。

般说来,不知道有民族或国家观念的日耳曼人,只形成了暂时的集团或战斗的同盟。他们所知道的唯一稳定单位就是部落,它包括一万到二万个成员,本身就是村庄公社、家族和种姓(genealogiae,propinquitates)(后者可能渊源于军事)的一种集合体,这些部落组成几千个村镇。

除了虚幻的国王权威之外,唯一有效的权力就是军事首领、即选出的军事领袖和战斗团体领袖的权力,有一群自愿的随从围绕在他们的左右,跟着他们的命运走。

没有世袭的贵族,只有一批自由人,他们举行会议来讨论公共事务和选举国王、军事领袖和村长。

在这种纷扰的平民政治-一种军事贵族从中成长-中最关重要的原则就是基于血统关系的家长制的家庭。它的所有成员、都感到休戚相关,他们不可分离地生活着,共有一份不可转让的世袭财产,这种家庭的人数从五十到五百人不等,承认父亲的绝对权力,他对于妇女、儿童和父系方面或母系方面的亲属们行使充分的统治权。在这种环境中,由于社会分工的结果,不平等产生了。

有祭司阶级,只有贵族,它只是由于自己财富的威望,或特殊的作战才能,才与自由人大众区别开来。贵族与自由人的共同职业是打猎,参与村庄公社或部落的事务,尤其是作战,在所有的人看来,劳动是一种次要的职业,他们把它交给奴役的妇女,或者交给少数

奴隶-这些奴隶的价格等于一匹马或几头牛-正如他们把家务交给他们一样;至于耕地,他们把它交给农奴、家臣或半自由人。

没有菜园、果园,也没有葡萄同,他们原临的工业只在家庭或施团以内经营,并以供给原始的生活必需品为限。这种工业通是让给妇女和农奴去做的,他们用手磨腾谷,酸遣麦酒,纺與每受所需要的毛布和麻布,但在少数的民族中间,可以找到自由工路,侧如勃艮第人的木匠。

只有少数的物品,例如法里森人的布、图条根和撤克逊的亚麻布和斗蓬,才相当大量地制造,对外界进行置易。在德意志,盐井和铁矿也是按一种原始方式开采,但普通金属制品是那样的稀少,以致人们有时仍旧使用石头做的工具和武翠。

只有一种粗糙的陶器:唯有在青铜制品和金匠成品上,日耳曼的工人才开始试图作出某种艺术上的努力。这些蛮族人同邻近各国进行贸易,特别是同罗马商人进行贸易,在莱茵河和多瑙河两岸,他们从罗马商人取到酒、布匹和军器,用来交换的是他们从狩猎和家畜饲养中得到的产品。

但他们几乎完全不知道有信用和货币,只实行易货或物物交换的简单制度。商业随处都有危险。在一个把抢劫和经常的掠夺看作是补充生产不足的合法手段的地方,被看作仇敌或嫌疑犯的外来商人的生命和货物是没有保障的。

日耳曼人依然是食肉兽。他们蹲踞在森林与泽地中,以家庭为单位在那里生活着,闲居在四周有濠沟、篱笆、栏栅围绕、有恶犬守卫的村庄、小村、农场、茅屋或草舍,隐蔽在稠密森林的树木屏障里,栖止在小丘或岛屿上。

他们极端厌恶市镇,他们所有的设防的堡垒不到一百个,在极端危险的时候,他们逃避到那里去。

他们穿着羊毛或麻布的短裤和紧身衣,披着野兽皮制成的斗篷,赤脚走路,用粗糙的装饰品来装饰自己;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如赫琉来人,在自己面孔上刺了花纹。

他们的食物-包括牛乳、干酪、腌肉和肉类,有时与麦酒一道咽下-仰赖于狩猎、家畜豢养和作物收获等这些不确定的事情。

饥饿使得这些人死去了十分之一,或者迫使他们走上征战的道路。虽则夸张和骄傲,他们有时却能够服从纪律和虔诚信仰,能够勇敢和不顾危险,但他们过着一种困苦的,不肯定的和危险的生活,这就使他们养成了一种贪婪的、鄙野的和残暴的天性,蔑视弱者和被征服者,嗜血成性和喜欢使人痛苦。

无法消除的仇恨,使他们每个人彼此分离。

他们迷信而又无知,喜欢争吵而又横暴,如同被苦痛和饥饿所驱使的野兽一般;在某种迫切的需要刺激之下,罗马帝国的壮丽文明激起了他们的嫉妒,同他们自己民族几千年来所过的朝不保夕的生活相比,罗马帝国的生活似乎是那样充满着魅力,那样的轻松和舒适。

就在蛮族的欲望达到无可抑制的地步的这个时候,罗马世界正陷入一种冷漠、麻痹、安然静止的状态中,蛮族入侵的可怖震动将要猛烈地使它从这种情态中惊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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