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增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力量,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0〕223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应急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 招聘岗位:市应急局庆阳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8人。2. 岗位要求:辅助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具有庆阳市城镇居民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5.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薪酬待遇、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15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567.80元/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市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四、工作内容

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

五、工作地点

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市人防大厦。

六、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根据甘肃省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七、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开、公平、方便的原则,采取报名登记、用人单位审查、面试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经认定、核查、公示后统一聘用。

八、报名

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市人防大厦708室申请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本人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勘探测绘、统计、计算机、中文专业优先);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庆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庆阳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的,不予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9日

联系人:范文琪   麻毅蓉

咨询电话:0934-8237032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