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绿容 (2021) 95号

浦东新区、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光明食品集团、地产集团、上实集团、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21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各区及临港管委会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21年3—12月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

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无证迁移林木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和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

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三个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情况将作为2021年各区林业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二、组织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顾晓君

成员:执法稽查处、林业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市林业总站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绿化市容局

对全市专项行动负总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市涉林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清查并建立案件数据库,协调推进问题线索现地核实、案件督查督办、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按时汇总上报相关成果和数据库。

2.市林业总站

负责提供相关年度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卫星遥感影像等数据信息,协助开展卫星遥感影像判读及数据处理等工作。

3.各区及临港管委会林业相关部门

全面负责辖区内问题线索排查、现地核实、案件查办、问题整改、政策文件梳理等各项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各区及临港管委会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展(包括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工作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等)。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30日前上报市绿化市容局。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制定工作方案,印发行动通知,开展工作部署。

2.组织全市卫星影像判读,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区及临港管委会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2018年以来的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各区及临港管委会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3.各区及临港管委会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市绿化市容局挂牌督办重大和典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各区及临港管委会于9月10日前将相关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处情况等报送市绿化市容局。市绿化市容局于9月底前将全市专项行动成果上报国家林草局。

(三)重点整治阶段(9—10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

1.市绿化市容局对全部案件开展督查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区及临港管委会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配合国家林草局开展抽查工作。对于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地区和典型问题将由国家林草局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10—12月)

各区及临港管委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绿化市容局,市绿化市容局于10月底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林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肃处理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协调专项行动工作;要统筹批后监管回头看、森林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到一次现地核实,切实提高效率,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强与公路、水务、规划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相关审批文件,确保问题线索核实准确到位。

(三)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附件2.各区及临港管委会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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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