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现在梅雨季节雨水不断,多亏了你们帮我家把房子修好了,以前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的情况终于一去不复返了!”4月12日,新田县人民法院驻石羊镇山口洞村扶贫工作队郑队长在脱贫户秦某发家中走访时,秦某发眼含热泪连声感谢。
新田县石羊镇山口洞村的脱贫户秦某发及其妻子都已年逾七十,务农为生,二人的儿子早年意外离世,与十来岁的孙子艰难生活,县法院驻山口洞村扶贫工作队了解到情况后,为他家申请了农村低保和孤儿生活补助,秦某发一家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秦某发家的房屋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一半是砖混结构,一半是砖瓦结构,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漏水严重,曾请人简单补漏,收效甚微。为解决这一问题,驻村工作队邀请县住建局、县危改办等单位领导到秦某发家现场调研评估,希望能将其房屋列入危房改造计划进行修缮。因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仅存在房屋漏水的情况,不属于危房改造范围,于是驻村工作队从工作经费中拿出1000元,为秦某发房屋瓦房部分进行翻瓦修缮,房屋漏水问题得以初步解决。
考虑到翻瓦修缮对于解决房屋漏水问题的作用时间有限,院领导商议决定,给秦某发房屋平台面加盖一个钢架结构的坡屋顶,工作队积极寻找施工队伍,尽快组织施工。终于在2021年春节前,耗资一万五千多元的坡屋顶施工完成,困扰秦某发一家的住房漏水问题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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