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上,厦门市思明区的一名13岁女孩,被一群人强行带走,这群人竟然对她做了令人发指极具侮辱的行为。原来,13岁的小文是漳州平和县人,今年3月,本来在老家读初中的她瞒着家人偷偷跑到厦门学理发,因为跟同伴之间发生了点口角,在当晚11点多返回宿舍休息途中,被早就等候她多时的四女一男连拉带拽到半小时车程之外的鑫塔水尚小区2楼的一间套房里,被四名女生拳打脚踢,棍棒交加,掌框脚踹整整10个小时!一名16岁男生还拿出手机全程拍摄。打得小文衣衫不整、满身是血,还将她带到外面的草地上扒光她的衣服拍她的不雅视屏。赵文越求饶越求救她们就打得越凶。最后小文奋力挣脱在保安的帮助下逃回宿舍并报警。小文的妈妈也及时赶到警察局,可是这几位施暴者在警察局录完笔录之后竟大摇大摆走了,警察要小文妈妈私了,小文妈妈坚决不同意。之后小文妈妈竟然又收到小文被辱视屏。真是一群不知悔改的施暴者!对此,@弥蕗认为:1、国家降低法定犯罪受罚年龄为12岁实在太对了。甚至可以像西方国家学习,不论年龄只要犯罪就受相应的处罚。这些施暴者之所以能录完笔录大摇大摆从警察局出来也是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才为所欲为的。竟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一点悔改之意,又把受害人的视屏发到网上,甚至发给受害人母亲。这是何其挑衅的行为。确实应当严惩不贷。2、施暴者将小文关起来殴打十个多小时,并拍摄发布其受辱视屏,根据我国法律,他们不仅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还有名誉损害罪,应当数罪并罚,严惩不贷。虽然可能是未成年人,但是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坚决不能私了。这样其实是给这些施暴者机会再去伤害他人,让受伤的人无处言伤,得不到应有的公正。甚至有网友呐喊,他们可以为小文妈妈提供经济和法律援助,一定要让这些施暴的孩子们得到应有的惩罚。3、小文作为初中生,应该在校好好读书,这么小的年纪跑到社会上,肯定会吃亏,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小文的家长作为监护人,怎么能让13岁的孩子逃学去学理发?发现之后应当及时制止,可他们没有做到。还有,国家这几年一直在搞控辍保学政策,13岁的孩子应当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事发时间是4月份,又不是假期,为什么学校没有干预?而理发店怎么可以收13岁的孩子为学徒?这是属于雇佣童工。小文、家长、学校、理发店,都有责任。4、我们的教育和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现在小孩犯罪年龄越来越小了,心眼越来越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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