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食豆类,有一半源自于儿时剥豆的趣味。

豌豆、蚕豆和毛豆是小菜场常见的豆品。相比之下,剥豌豆有特别的愉悦感,脆嫩多汁的豆荚只消轻轻一磕,圆圆小不点就蹦跳出来,滚落碗里。拿起两瓣水灵灵的豆荚,妈妈从端头轻轻一折,穿针引线般仔细撕扯出一层半透明的筋膜,兼有美感和成就感的动作让我跃跃欲试,所以,在我们家,脆生生的豌豆荚都不曾浪费。

豆子先下锅,豆粒吸足了佐料的鲜香时加入去了膜的豆荚皮,待收了浓汁、起了褶皱就可起锅。浅绿的豆粒上间或点缀着暗绿的豆荚,咬在嘴里,先是豆粒皮对抗着牙齿,“咯嗒”一声,破皮而出的豆瓣在舌尖翻卷,豆荚的加入让齿间有了柔韧和生脆两种质感的交融,虽然如今荷兰豆口感有着某种相似,但是离豆香差远了。

时令季节的尾声也是大快朵颐之时,尽情沦陷豌豆绿中,舌尖上的记忆像年轮,年复一年。豆粒煮熟速冻,在冬日做蛋炒饭、糟溜鱼片时撒入些许,于枯黄中吃春的明丽。

三月,蚕豆躬逢盛世,裹着一层大豆荚,是豆中航母。肥硕的豆荚,像当今礼品的外包装,核心部分只有云淡风轻的三两粒,尤其像婴儿萌萌的脚丫,藏在暖暖的睡袍中,不爱也难!菜农将之盛于小篮,初上市那阵子,幼长豆壳蒙一层细细的绒,稀罕珍贵;到略带焦色的落市阶段,它们堆成小山高,豆粒的头部镶道黑色弧线,像脏孩们指甲缝里的一抹黑。厨房的四月天里,蚕豆们白菜价的身价,当仁不让地占据了我蔬食的榜首。

若把豌豆荚比作冲锋衣,那蚕豆便是棉袄。剥起来拇指关节处发力一绞,手指探囊而入取出豆粒。豆粒外裹一层绿色的珍珠白,把它表皮横着用指甲环切,上下两半拿来套在手指尖,扮个绿指怪是孩子们的小把戏。

炒蚕豆的声势真真浩大过纤巧的豌豆,特有的香味会从底楼人家的厨房溢出,远远就能闻到。刚上市时皮薄而不苦,连皮炒得油亮油亮,盛在海碗里等筷点如雨、一食而空。蚕豆的肉感体现于糯字,裹挟着饭粒形成绿色的泥,酣畅地入胃颇易见饱。

孩提时嫌皮苦涩,其实连皮食用才有时鲜之感。尤喜母亲炒的咸中带甜的蚕豆,唯重油才美味,以至于,不食过妈妈的那碗蚕豆,总好像春天里丢了啥似的。

豆中的老三,让小孩又爱又恨。豆们躲在皮囊里,硬邦邦地顶得指甲生疼。剥豆的动作机械,既没有弹跳的喜感,也无婴儿脚趾柔滑的触感,晚饭前要剥满一碗,惦着书包里未完成的数学作业,压力感无穷。

不过,越长大越发现它的妙处,毫无前两任豆兄弟的洁身自好,它驾驭着咸菜萝卜干用来过泡饭,似压饭榔头;也可以和丝瓜、青椒合作,三种明绿照得眼窝发亮,即使傍一傍毛蟹河虾,口感效果也不逊主角。待到中秋时刻,和芋艿一起,光明磊落地成为月圆饭桌上的标配。

喜欢毛豆还有另一个原因,啖完西瓜,贤惠达人巧取腌制后的西瓜皮清炒毛豆,这款朴实无华的夏令菜式是我暑热中的救星。从前,毛豆的主场在夏天,农业科技繁盛的今日,它终于可以和我四季为伴了。

黄豆也是毛豆的种子,这是不谙农事的我以后才明白的事理。毛豆就一直藏身于各类豆制品中,变身春卷里的黄豆芽,醍醐灌顶!豌豆我所爱也,蚕豆亦我所爱也,但今生今世,对毛豆的依恋应该在最顶层。(林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