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郑州市二七区绿水路南、大学南路西泰宏建业商业中心二区(B4-03)项目,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兴建设公司”)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执罚决字[2021]第2128007号。记者查询发现,泰宏建业商业中心二区(B4-03)项目大股东为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集团”)。

成兴建设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规定如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成兴建设公司作出上述处罚。该条规定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泰宏建业商业中心二区(B4-03)项目施工许可证显示,成兴建设公司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为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泰宏置业”);勘察单位为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105424.62平方米;合同价格为14772.6万元。

建业泰宏置业成立于2010年7月1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建业集团持股51%,认缴出资11782万元;河南泰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认缴出资11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