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舟山市岱山高双线与超沙线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经初步调查,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头盔,遇黄灯仍继续行驶。货车超载,行经路口未减速,未注意观察。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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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倒后头部着地,造成颅脑损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因不戴头盔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4月11日下午,舟山市普陀海洲路灵秀街路口,也发生了一起同类型事故。电动车被汽车撞倒,骑车人王某头冲地摔出好几米远。但与前案不同的是,王某有系紧卡扣的头盔保护,头部丝毫未伤,仅为膝盖、脚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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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医院简单治疗后,王某一再表示万幸戴了头盔,还绘声绘色地形象比划,“(戴了头盔)还有瓣呢(意指系卡扣)”、“头盔都没摘过,那不是就管住了(头)”……来听听王某方音浓重的亲身感受。

两起类型相似的电动车交通事故,骑车人同样都是头部落地,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伤重不治,一个基本安好。如此鲜明的对比,典型地凸显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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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均为老年人,前者已74岁,后者为67岁。老年人身体机能退化明显,观察应变能力弱化,在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中,驾驶速度较快又需一定技能的电动车,隐患突出且事故多发。为此建议老年人日常尽量步行或公交出行,家人也应做好劝说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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