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

晌午时刻,神木法院执行局快执三团队接到一个急促的电话:“法官,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退还我的彩礼,我现在找到她了,你们快点来......”。

该团队执行干警们不顾连日来加班的疲惫,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张某的藏匿地,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张某态度较好,且同意一次性返还彩礼13.5万元。就在执行干警返回该院执行局后,案件又有了变数,其只身前来未拿一分钱,而且态度蛮横,又哭又闹,完全没有准备履行返还义务。

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介绍认识,于2019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经过短暂相处后,原、被告及双方家人共同商量确定了二人定亲、订婚等事宜,并支付了高额的彩礼,后因原、被告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相处过程中产生较多矛盾,已无继续履行婚约的感情基础,办理结婚登记实际已不可能。经介绍人说和,双方决定解除婚约,但在原告提出要求返还彩礼时,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未将收取的彩礼予以返还,最终原告诉至该院。

该案执行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倾心开导,言明了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张某得知失信、限消、冻结等措施可能对以后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逃避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悔不当初,当场返还了全部彩礼13.5万元,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 | 神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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