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关于加快山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将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公费医学生教育培养制度,逐步增加高职(专科)层次公费医学生培养数量,积极推进落实“县管乡用”制度。到2022年,医学院校全部设置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3年内,建设20个左右山东省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争创一批国家级基地。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高水平医学学科建设。依托预防医学类高水平学科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提升疫情防控人才培养能力;高标准推进康复大学(筹)建设。加大医学类省重点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力度,力争新增建设2-3个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鼓励涉医类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医学类学科专业,优先设置中医学、临床药学、全科医学(含中医全科医学,下同)和康复医学、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方向)。鼓励高校新增设置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新医科专业。将中医药课程列入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严控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增设和现有专业招生规模,重点培养面向基层、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探索设立医学类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着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从严控制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增设护理专业,依据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护理专业单校招生规模,确保培养质量。扩大医学类研究生培养规模,全省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先向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倾斜。积极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实施“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

完善公费医学生教育培养制度,逐步增加高职(专科)层次公费医学生培养数量,积极推进落实“县管乡用”制度。到2022年,医学院校全部设置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3年内,建设20个左右山东省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争创一批国家级基地。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相关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

支持中医药院校做大做强中医学、中药学等主干专业,支持中医药院校积极争取开展九年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推动名老专家“上讲台”、中青年教师“做临床”、临床医师“授经典”,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县级中医院,推动县级中医院设置全覆盖。

在医学教育领域建设80个左右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200门左右省一流课程,建设一批医学类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建设一批医学类山东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加强和规范高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健全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原则上一所医院只能与一个医学院校建立直属或非直属附属关系。强化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体职能,推动高校和附属医院加大教学经费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医学类高校探索二级学院与附属医院融合发展模式,深化医教协同。

将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结果、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等纳入高校考核体系,省卫生健康委定期公布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医院考核评价指标。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减少招生计划。

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基地评估制度,对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减少培训计划。鼓励住培基地合理提高住培医师薪酬待遇发放标准,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予以倾斜。

将医学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作为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支持省内医学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医院、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建共享。推进省部(委)、省市共建高水平医学院,5年内实现全覆盖。加强中医药高校与日、韩、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在人才培养、人文交流、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发挥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科优势,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药物创新等领域,整合资源建设1-2个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围绕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慢性疾病,发展精准医学。

(编辑:徐松丽 陈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