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严峻,世界面临多种生物威胁,新发突发烈性传染病,生化技术谬用等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的挑战。2009年H1N1猪流感造成6000万余人感染,27万余人住院治疗;2014年埃博拉病毒,造成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侵袭全球,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件,已经为人类敲响生物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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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生物安全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物安全其实无处不在且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那么,究竟什么是生物安全呢?生物安全一般是指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因子及相关风险因素影响、威胁和危害、维护和保障国家社会、经济、公共健康与生态环境等安全利益的状态和能力。生物安全的目的总结为“三个安全”:一是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防控重大人类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止人类遗传资源失衡,防范微生物耐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防御生物武器威胁;二是保障生物技术安全,管理研究、开发、应用生物技术;三是保障生态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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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是人类形成了一个“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世界。大规模的人流、物流及物种的入侵带来了重大的生物安全风险。从生物安全角度来说,人类与传染病的距离只相当于”一次飞机旅行”。值得庆幸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疫情防控方面,始终体现着作为大国的担当精神。面对疫情,我国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举措调配资源、防控救治;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争分夺秒分理处新型冠状病毒毒株、筛选药物、科研攻关;及时向世卫组织通报信息、与世界各国联手解决难题从而取得了抗疫的阶段性胜利,为全世界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保护了全球人命的生命健康。

疫情的发生,推动了我们对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进一步反思与改进,特别体现在对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领导指挥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生物安全组织协调体系、生物安全法治体系等的不断改善从而提高我国的安全治理体系并且提升国家的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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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即将实施

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生效实施。生物安全法律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生物安全风险,分设专章作出针对性规定。此外,还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从严设定法律责任。

国家稳,天下稳,国家安,天下安。筑牢国家生物安全的防线,要依靠全社会共同的力量。作为精卫人,我们要积极主动的把生物安全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战略谋划和实施布局。用科学方法和专业技术,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己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