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李敏)
为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近日,甘肃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实施门诊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争取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信息平台,接入国家异地门诊跨省结算平台,实现跨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
目前,甘肃省只有住院治疗才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登录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备案(也可在当地医保经办部门现场提交资料备案),备案成功后,在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持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规定进行直接结算报销。备案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
随着社会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参保群众对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呼声越来越高。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开通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一)已办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同步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再重新办理备案,在备案的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
(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异地购药无需备案,可在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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