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个年头
蚌埠交警保持
对酒驾、醉驾治理的长效机制
“酒后禁驾”的观念深入人心
但有部分驾驶人仍然心存侥幸
将“酒后禁驾”观念置若罔闻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4月15日晚间,蚌埠交警组织开展全市统一夜查行动。
据统计,当晚蚌埠交警共查获饮酒驾驶14起,其中醉酒驾驶4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对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喝酒不开车不仅是为了不被蜀黍查获
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更是对社会和家庭负责
-- 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尽君未醉,亦莫酒驾归
拒绝酒驾,生命无价
▌来源:蚌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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