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市公安局石涧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建设工地工人讨薪警情时,遭到带头滋事人员的围攻袭击,导致受伤。事发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相关警种(部门)合力攻坚,在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4月12日中午,位于无为市石涧镇某建设单位一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与40多名讨薪的工人发生纠纷。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维护秩序,调查了解情况。民警对工人依法维权表示支持,但提示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同时责令某项目部应立即设法筹集资金,尽快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

通过民警耐心工作,事态基本得到稳控。不久后,该项目部筹集好资金准备逐人发放。可是就在此时,包工头之一的刘某华(男,31岁,安徽北方某市人)声称部分工人系自己与他人一起召集而来,要求项目部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支付“雇佣费”给他们,而且他所带来的车辆还要另外支付100元/每天。两项加起来,共计近13万元。

刘某华的这一无理要求,被项目部断然拒绝。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刘某华及其亲属威胁、阻止准备前去领工资的工人,并煽动部分同乡围堵该项目部办公场所,致使其他工人无法正常领取工资。

为尽快平息事态,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民警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将刘某华等人强行带离现场,但是刘某华及其亲属竭力阻扰民警正当执法,拉扯、拖拽民警,并暴力围攻在现场指挥的当地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致其手部、手腕等多处受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无为市公安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特(巡)警大队的20名警力赶赴现场,维户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同时将带头滋事、围攻民警的刘某福等四人传唤至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由治安、刑侦大队收集固定证据;在法制和警务督察大队协助下,办案民警连续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固定刘某华涉嫌袭警的有力证据。4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华被无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连夜投送至看守所羁押。

该起案(事)件得以快速、妥善处置,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进度,有力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民警正当的执法权威,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无为市公安局 倪旭生 张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