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备案的基金,并给了6个月的整改期,即2021年7月7日前完成!有难处欢迎来信!

下面给详细梳理几个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1、什么才算“未备案”的基金?

2、私募基金不备案存在哪些风险?
3、产品未备案,是否会导致基金合同无效?

一、什么才算“未备案”的基金?

二、私募基金不备案存在哪些风险?

1.《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都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必须备案,否则将会受到警告、罚款、暂停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是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没有备案,则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3、私募基金未进行备案,无法开立证券账户,进而无法进行新三板企业投资和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开立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必须提供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因此,私募投资基金如未经登记备案,将无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进而影响其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及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

4、私募基金未进行备案,将会对投资的企业未来IPO上市造成严重影响和阻碍。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及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由于未进行备案进而导致无法开设证券账户,从而阻碍了旗下投资的企业IPO资本运作。

三、产品未备案,是否会导致基金合同无效?

需首先说明的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登记,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必然也没有经过备案。本部分所讨论的特指基金管理人已登记,但基金产品未备案的情形。

1. 基金产品未备案,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基金产品没有备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公共秩序,不会因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应《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而无效。

相关案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终8168号案

案情简介

甲与A公司签订《入伙协议》,约定甲出资100万元,并约定本金及收益的计算等。甲在实际出资后,A公司向甲出具了《出资确认书》。其后,因甲未能按约定取得本金、收益,甲与A公司等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A公司进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但涉案基金没有经过备案。其后A公司等没有履行《还款协议书》。

法院说理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但该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并不能当然导致相应的民事行为无效,即合同关系并不因此而无效。因此,……《入伙协议》及……《还款协议书》中,关于返还本金及收益的约定无效的主张理据不足……

判决结果

合同有效,各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同旨案例,还包括: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193号案等。

以上是今天要分享的内容,我们致力于服务私募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落户全国基金小镇,协办私募基金牌照,产品合规设计备案,监管募集资源对接,基金税务筹划,银行券商私募创投等资源群,欢迎对接。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参考阅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