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2020年5月,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在辖区雁西路某自建房院内打掉一卖淫团伙,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人,但涉嫌容留卖淫的该自建房房东丁某却畏罪潜逃。

2021年3月17日,经过不懈努力的雁西路派出所成功将负案在逃的丁某抓获归案。落网后的丁某也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本人在明知卖淫团伙租赁其房屋的用途后仍将其院内二间房屋出租给对方,并收取高价房租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同日,丁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有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警方郑重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用自己愚蠢无知的想法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冯忠海)来源/兰州公安城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