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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木子李:
我和丈夫属于半路夫妻,在我女儿11岁,他儿子18岁那年,我们婚姻重组。
我前夫车祸身亡,他和他前妻离婚,则是因为他前妻嫌他穷。
因为我前夫生前做生意,所以,我们家并不差钱,在优选结婚对象时,我就想找一个本分老实的男人,丈夫比较符合我的条件。
转眼,我俩在一起也8年了,现在,他和他前妻的儿子面临结婚,在此情况下,丈夫向我提出我认知里的无理要求:将我名下另一套房子过户到他和他前妻儿子名下。被我拒绝了。
丈夫对于这件事的解释:结婚是一件大事,有必要撑一下门面。
我的态度是:房子是我亡夫留给我和女儿的,儿子可以婚后住在那套房子里,但是,过户的事情,就暂时不要考虑了。
丈夫因为这件事,一直说我不和他一条心。
讲真,这些年,我俩感情还可以,两个孩子也相处融洽,我以及丈夫对彼此前任的孩子也还可以。
想问,在这件事上,真的是我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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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李编后语:
半路夫妻也是夫妻,且是奔着白头偕老去的,你说对吗?
现在,应该是你们的儿子结婚,而不只是你丈夫的儿子结婚。
如果你可以用这个观念去看待这件事,或许,会觉得你丈夫的要求没有那么无理取闹,毕竟,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儿子结婚,在父母有能力的情况下,会给儿子准备一套房子。
说几个细节:这些年,你丈夫对你以及对你和你亡夫的女儿不薄;这些年,你并没有从你丈夫身上看到太功利的成分;他现在向你提出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一来,他确实没有能力给孩子买房,二来,会觉得,你们都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不应该再分“你我”。
当然,你也会有你的考虑:孩子终究不是你亲生的;如果你和你丈夫最终不能白头偕老,房子或打水漂。
其实,你可以选择拒绝,但是,漂亮话还是应该说一下,如果你当时的态度是这样的:咱们都老夫老妻的,不用分那么清楚,房子呢,孩子可以一直住,但是,我觉得还是不过户为好。如果孩子将来孝顺,等咱们“走了”,房子迟早是他的,如果不孝顺,咱们也可以拿房子作为牵制。
因为你生硬地拒绝,肯定会让你丈夫对你们的婚姻产生别的想法,他会觉得:任凭他怎么对你,都没办法和你真正交心。
所以,在这件事上,我的建议是:
回头,把我告诉你的那些话,重新和你丈夫说一遍。
房子让儿子住,那是肯定的。
事实上,你现在手里两套房子,如果儿子足够孝顺,等你们“走了”,一个孩子一套房子,也说得过去。
记住:人和人之间需要将心比心,只有你将你丈夫以及儿子视为自己人了,对方才会把你当最亲的人。
凡事当我们能够多问几个“凭什么”的时候,或许,事情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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