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萧山一姑娘在萧山某网发帖:

有没有办法治治偷消防水的?我真的要气死了,抛开安全不说,每次去开车,车前都是一大摊水,跟下过雨一样。

这次更过分,泡泡水都没冲掉。

不止一次两次了,上次被我抓到过,安分了几天,今天又是这样,我真的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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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附近一大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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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禁止城市用水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城市供水;

(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公共供水;

(三)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依据《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盗用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补缴公共供水水费,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取用消防用水,不仅会导致水资源浪费,还可能损坏消防设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如发现有违规用水等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网友@杨钟硕:地下车库消防栓的水洗车?物业不管的话,报消防部门看看,抓住罚死他。

网友@想说就说:厉害了,居然还带清洗剂洗的。

网友@财运:消防栓一般不能私自使用,被抓到后果很严重的。

网友@几分熟:还带泡沫?那不是会变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