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看到战机、坦克等军事装备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拍摄下“军事大片”

迫不及待上网分享

殊不知也将国家军事装备机密

一同拍下、泄露了出去

浙江台州某公司负责人就为

他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我是因为好奇,第一次见军事装备感觉很壮观,脑子一热就拍了视频,就是想炫耀一下……”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伟(化名)意识到自己偷拍行为的无知。

2020年11月,某公司的负责人张伟承接了某部队施工工作。在营区施工期间,张伟坐在自驾车上,看见某型军事装备。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这样的场面,张伟既好奇又兴奋,明知在部队营区内负有禁止拍摄的保密义务,他仍然拿起随身携带的移动手机,摄录某型军事装备的清晰视频。

当晚18时,张伟利用剪辑软件对视频进行配乐加工,并发布到某短视频网络平台,引来不少网民浏览观看。当晚21时,这段视频被部队执勤人员查获并责令予以删除。

经鉴定,张伟所拍摄的视频包含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这个看似普通的日常社交行为,其实已涉及军事秘密,触犯国家法律。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对张伟提起公诉。

这个案子中,张伟出于好奇、炫耀将军事秘密泄露到网上,如果主观上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恶意传播,那结果就更为严重!

检察官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出于好奇、炫耀心理拍摄部队军事装备并上传短视频网络平台,主观上并非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恶意传播,但已危害国家安全,故应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网络平台已成为现代生活社交的主阵地,然而,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国家安全无小事,切不可随拍上传,让智能手机成为泄密窗口。

今年4月15日是

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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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听起来很宽泛

可是离你我并不遥远

你知道吗

安全隐患往往就在身边

而“泄密”可能就在

不经意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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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台州晚报 综合 平安鼎综合浙江检察、路桥检察、央视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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