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齐超
2010年,小花(化名)生母于某某改嫁顾某某,顾某某成为小花继父。顾某某在明知继女小花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在家中多次强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案发后,小花的直系亲属表示不提起诉讼。嘉祥县民政局作为本案申请人向嘉祥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月14日,嘉祥法院做出刑事判决,顾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4月17日 澎湃新闻)
强奸未成年人已经是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更何况,女孩还是自己的继女。顾某某多次强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既违背了道德人伦,更触犯了法律。在民众的唾骂中,顾某某被法院判处了八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实属罪有应得。
该案件由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公布,经媒体报道后,被公众获知。嘉祥县民政局作为申请人,向嘉祥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一点,嘉祥县民政局收获了无数网友赞赏。同时,也有很多人感慨:顾某某多次性侵小花,小花的直系亲属居然不起诉,太不负责任了!这样的直系亲属,难道不该撤销监护人责任吗?
其实,这可能是大家的误解。性侵未成年人,这可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小花的直系亲属不可能不起诉。新闻中所说的“直系亲属不起诉”,并非大家理解的刑事诉讼,而是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小花的“直系亲属”肯定会请求法院追究顾某某的法律责任,不放过这个禽兽继父;但是,对起诉顾某某的民事责任,“直系亲属”则顾虑重重,没有起诉。
撤销犯罪嫌疑人顾某某的监护人资格,这是民事诉讼的一部分。顾某某已经身陷囹圄,根本不可能再赡养小花,家人也不可能让他近距离接触。那么,“直系亲属”为何不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有可能附带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必然牵扯到现在这个家庭。小花的亲妈与顾某组成家庭已经十年之久,经济上恐怕已经高度融合,不分彼此,再追究民事责任,意义不大。
当然,小花的“直系亲属”没起诉顾某,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和顾虑。不过,笔者以为,“直系亲属”没起诉,并非是想放过顾某某,也不是想让顾某某逃脱法律的责任。所以,大家没必要对小花“直系亲属”没起诉耿耿于怀,更不应当谴责、辱骂“直系亲属”,进而滋生网络暴戾。我们应该把谴责的矛盾对准顾某某,把同情和关爱的目光,洒给包括小花在内的那些受害的未成年人。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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