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2021〕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8日

邓州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河南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4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体系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3年,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更加健全,物资保障、信息、人才等支撑体系更加坚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对已建成的邓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2实验室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推进实施邓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统筹满足我市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实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已建成邓州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的作用,提高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加快邓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传染病病房楼)建设进度,逐步健全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我市公立医院救治能力。持续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我市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依托市体育中心,在应急状态下,改造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1.提升我市公立医院救治能力。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作用。实施市中医院应急救治能力设备建设项目,改善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救治设备配置,提高我市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占比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2%-5%。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2.健全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传染病病房楼,加强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中医药科室建设和设备配置,配套建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强化相关物资储备,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市乡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2021年对剩余3家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发热门诊建设,至2022年力争全市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全部建成发热门诊。2021年实施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含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邓州市骨伤医院建设项目(含湍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实施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年底前,全市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产权公有化率达到80%以上,有效提升我市基层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

4.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市体育中心在相关设施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预留相关接口和改造空间,使其具备能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确保可在应急状态时迅速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体育中心)

(三)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加快市人民医院湍北分院建设项目、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进度,实施市中心医院综合楼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加强市中心医院省级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妇科建设;市人民医院省级重点专科心内科、骨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2022年年底前建成市人民医院湍北分院建设项目、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及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其中市妇幼保健院一期项目在2021年年底前建成。2023年年底前建成市中心医院综合楼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2023年年底前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妇科,市人民医院心内科、骨科等省级重点专科全部建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

(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市中医院国家级重点专科(脱疽)服务能力,将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肝病),升级打造成国家级重点专科。2021年在市中医院建设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脾病和肺病),提升我市重点专科在全省甚至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对照发热门诊建设标准,对市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改扩建,同时培养一批感染性疾病救治专业人才,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实施中医堂标准化建设。在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开展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河南省“中医药融入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妇幼保健院的试点,增加市直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项目,提升中医药人才素质,完善中医堂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行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针对密切接触者、儿童及有慢性基础病的重点人群提出不同的预防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作用。落实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要求和我市申报的河南省“医圣故里中医药民俗文化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广泛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推进中医药技术储备和研发生产,推动临床创新成果产出。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五)实施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邓州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县域医疗集成平台,实现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应用互通,满足分级诊疗、远程诊断、医药流通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的应用需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市科工信局)

(六)实施科研能力及人才队伍提升行动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巩固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通过引进、培养、培训三种途径,有针对性的培养儿科、麻醉、康复、呼吸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通过对口帮扶、学科共建等途径,积极培育和形成优势学科,培养和扶持青年科技人才,以名医培育名医,努力提升卫生科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细化项目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及医院自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同时,要提前着手,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各类手续准备工作,确保资金跟上项目走。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注重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进展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附件:邓州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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