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周锋、熊诚明、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谢佳俊报道:4月14日,江西高速路政部门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以来,首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在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
据介绍,2020年上半年,当事人雷某驾驶赣F牌号货车经济广高速公路某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显示其超限量4.1吨,并不顾工作人员劝返强行冲岗驶入高速公路。相关证据锁定后,执法人员依法多次联系,告知雷某前往该大队配合调查处理,雷某以拒接电话、当面撕毁法律文书等方式拒绝接受处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该大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人民法院(立即)强制执法申请书》,法院随即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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