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英文缩写“FESCO”,是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的重要标志符号,同时也是中国驰名商标,以下简称“FESCO”)是北京市5家入选“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企业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FESCO在北京市国资委指导下,在母公司外企集团的支持下,借国资国企改革的东风,紧抓“双百行动”机遇,在“五突破、一加强”方面取得了实际进展和成果。

FESCO是经市国资委确定的重要子企业,是首都国资系统唯一从事现代综合人力资源服务的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是北京市国际人才引进与服务窗口建设的重要实施平台。 FESCO伴随国家改革开放而生,在市场的浪潮中壮大,引领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 FESCO的主业人力资源服务,是国家和北京市大力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人力资本供给侧改革、促进人才市场化流动、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加强高精尖人才引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FESCO较早实现了市场化选人用人,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尝试,具备较强的市场化改革基础和改革意愿。

二、主要做法

(一) 盘清现状,找准改革依据

FESCO充分认识到,只有摸清基础、盘清现状,才能有效、务实地参与到“双百行动”当中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FESCO第一时间成立了“双百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时梳理了公司过往改革的整体情况,经过对照分析,在肯定了7个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更明确了市场化机制相对不够健全和灵活、综合市场化产品体系研发不够、对标国际领先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等比较明显的不足和短板,迫切需要通过“双百行动”和市场化改革予以改进和提升,持续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以市场化机制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 抓好对标,提出“131”改革举措

FESCO充分认识到,开展“双百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公司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指引。公司认真研究和对标《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特别是围绕“五突破、一加强”的主要目标,研究制定了公司“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131”重点任务举措:围绕1个重点,即以加快推动和全力保障人力资源公司改制上市为根本;加强3项建设,即以推进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关键;巩固1个保证,即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人力资源公司综合改革目标完成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制定了5个方面、11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狠抓落实。

(三) 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要牵引

FESCO充分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改革发展活力的重要性,并一直积极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外企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将推动FESCO混合所有制改革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经过2年多的周密准备,相继扎实完成了“混改”方案研究制定、财务业务规范化梳理、债务资产剥离、FESCO品牌资产划转、意向战略投资者确定、审计评估等重要工作,2019年8月29日,FESCO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成功举行。通过增资扩股,FESCO历史上首次引入了3家市场化战略投资者,国有单一大股东(母公司外企集团)股权由100%下降至86%,民营资本在释放股权中占比超过60%,为转换市场化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把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为改革重要内容

FESCO充分认识到,“混改”不是“一混就灵”。在完成股权层面的“混改”后,更要关注和加强配套的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机制体系建设。“混改”后,FESCO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外部战略投资者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合计占有3席,公司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内部董事人数。截至目前,FESCO新一届董事会已依法顺利召开4次,审议研究了包括企业预决算、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员工年终奖分配、“三重一大”制度修订等30余项重要议题。议题审议研究过程中,董事会注意听取外部董事、监事的专业意见建议,并鼓励和授权外部董事牵头开展议题调研工作,调动了外部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改革的积极性。在外部董事的建议和牵头下,FESCO对标市场化改革发展要求和行业市场实际情况,立足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3年),研究形成了绩效薪酬优化方案和预算管理提升方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战略管控的科学性和市场化水平。同时,董事会还结合“混改”后股东要求和董事会运作科学化规范化要求,认真修订了董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规划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制度机制,为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提供了治理能力支撑。

(五)把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作为重要保证

FESCO充分认识到,推动“双百行动”综合改革,事关公司中长期改革发展大局,务必要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前期改革总体方案的制定、协调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的过程,还是改革成效的评估和总结,始终都在外企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的统筹领导下有序推进。特别是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党委决策程序前置明确体现在新的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董事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规则制度当中;外企集团党委书记通过向下兼职担任公司董事长、FESCO党委书记通过交叉任职担任公司董事,充分彰显了党组织对公司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战略管控,切实实现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带动形成了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科学治理合力。

摘自《改革样本: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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