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赛季的中国职业联赛,在裁判工作方面出现了很多变化。首先,职业联盟筹备组设立了一个新的独立裁判委员会,全面负责职业联赛的裁判工作;其次,在赛季前组织了历年来规模最大的裁判培训活动,包括体能、统一判罚尺度、规则解释以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甚至公安部相关机构领导也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可以说裁判准备工作做得非常细致;最后,就是引入俱乐部申诉机制,将成立裁判专家评议组,各个俱乐部可以对有异议的判罚向评议组申诉。这最后一点,是今年职业联赛裁判工作相较于以前,关注度非常高的一点。今天来重点说一说。
如果在比赛中出现重大争议判罚,相关俱乐部可以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之内,对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比赛监督,并立即准备书面报告,交由专家评议组进行评议。这个评议组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裁判专家与国内裁判专家共同组成,由外籍裁判专家担任评议组负责人。每赛季各俱乐部拥有3次申诉机会,针对俱乐部提交的争议判罚申诉,如果最终评议结果与俱乐部意见一致,虽然按照竞赛规则规定,比赛结果不能更改,但职业联盟对俱乐部这种有利于裁判水平提高的做法应予以肯定,且不计入俱乐部拥有的3次申诉机会;如最终评议结果与俱乐部意见不一致,则本赛季的申诉机会被核减一次,3次机会用完为止。所有相关申诉内容俱乐部不得对外发布,违者取消申诉资格。
引入这个申诉机制,确实比以前有进步,但是会不会流于形式,最后沦为表面文章呢?很多球迷已经为这个机制下了结论:治标不治本!确实,既不能更改比赛结果,申诉内容俱乐部又不能自行发布,那对于争议判罚,会不会还是裁判委员会自己关起门来自说自话呢?问题的关键,还是裁判委员会要努力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狠抓裁判员工作作风,增加申诉透明度,互相监督,才能更好地为联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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