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司法所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服务群众的切入点,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4月上旬,姜某拖家带口与张某某以及房产中介三方来到云东海司法所申请调解,怒气冲冲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原来,姜某与张某某是房产买卖双方,姜某通过某房产网站看中了某楼盘的房屋,在房产中介的指引下,今年3月初与屋主张某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姜某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张某某5万元定金,随即双方在中介的指引下到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

后因姜某得知国家贷款政策发生变化,担心银行无法放贷,无力购买房产,希望能与张某某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5万元。期间,姜某多次与房产中介联系,希望中介能向张某某传达其诉求,约张某某面谈退款事宜。

在随后的两周内,双方私下多次约谈,张某某始终坚持只能退还姜某定金2.5万元,如果姜某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眼见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姜某希望司法所可以介入调解。

调解现场

应双方诉求,云东海司法所随即联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员和法律顾问李宛青律师共同参与本次调解。

调解开始时,姜某及其妻子仍然沉浸在激动的情绪中,调解员首先安抚夫妻两人的情绪,经过一步步的开导,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姜某和张某某双方诉求,摸清事件脉络,找出双方的争议点,提出3个解决方案供双方选择。律师也从另一角度给予双方建议:“万一双方今天协商无果,走到了诉讼这一步,一旦起诉,需要收集各自证据,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还须额外支出费用,耗时耗力,得不偿失。”

调解员见双方还是僵持不下,秉着爱心、耐心、公心的原则,与姜某和张某某单独谈话,希望双方将心比心,多角度考虑问题,切勿因一时得失影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最终愿意各退一步,张某某同意一次性退还姜某购房定金4万元。当事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云东海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过程中以法明理、以情动人显得尤其重要。云东海司法所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以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促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张秀蓝

【通讯员】文思婷 徐艳芬

通讯员供图

【作者】 张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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