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检察院对容某影提起公益诉讼。受访者供图

早几年,新会区某村一个鱼塘被倾倒了大量垃圾,污水横流、恶臭扑鼻,让村民苦不堪言。2017年,新会检察院发现了这座“垃圾山”,经勘察,涉案垃圾总堆填量达到1.7万立方米。

随即,新会检察院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处理转运涉案垃圾。如今,村里的“垃圾山”清运进度已经过半,村民说:“水变清了,空气也清新了。”

这是新会检察院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公共利益的实例。近年,新会检察院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多方联动拓展公益诉讼案源,并积极探索“等”外领域(除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服务社会发展大局。2020年,新会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

●南方日报记者 李霭莹

多方联动

高效衔接行政执法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都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畅顺两者间的衔接机制,目前还面临理论模糊、实践缺乏的困境。”新会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志英曾在论文中提到。

去年,新会检察院先后与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新会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需要专业技术支持时,相关部门应予以协助;两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需要镇街或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向新会检察院通报。

在公益诉讼中,新会检察院通过多部门联动,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源,提升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质效。立案后,该院践行共赢理念,探索建立诉前磋商制度。2020年成功以诉前磋商形式办结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使相关职能部门追回国有财产140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实现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新会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设立公益诉讼赔偿金财政专户。同时,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实现规范管理。

“等”外探索

积极扩大受案范围

早前,新会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司前、沙堆等5处烈士纪念碑存在保护不善的现象,遂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官建议,该局应加强监督管理,恢复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静、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切实守护英烈荣光。

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除这4个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还包括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为此,新会检察院围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主题,在公共卫生安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去年2月初,正值疫情严峻时期。市民容某影财迷心窍,以“三无”口罩充当医用口罩,通过微信销往多个省份,金额超过11万元。

容某影的行为危及了群众的健康权和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新会检察院决定对其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成为全省首宗销售不合格口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涉疫案件。最终,容某影被判支付3倍赔偿金,并召回销售的口罩,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