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军路老兵
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这一句话,用在完善军人荣誉激励体系,保障军人军属待遇方面,是很好的导向。
而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是导向的具体实践。
据《解放军报》4月18日报道——
看望慰问和救济,看似涉及的群体不多,其实事关每一个军人军属的保障。
譬如,军人军属最为关注之一的医疗保障方面,现行的《 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所明确的保障对象,所称军人指: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对军人家属:仅指军人的配偶、子女及经组织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
仔细划分来,除所有 未满18周岁的军人子女和已满18周岁、经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仍在中学、中专就读的子女享受军队免费医疗 外,仅以下对象可享优惠医疗:
从中可见,绝大多数的军人配偶、父母,均是非享受军队优惠医疗的军属。有的军属若不幸出现意外或患重病致家庭困难,现实中的解决方案,主要是福利费救济。
如早在2015年下发的《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明确:
军队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变故等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应该给予救济,救济以发放现金为主,救济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救济后仍十分困难的,有的单位还会自发组织官兵捐款。
在军队改革期间,有较系统地组织过一次采集扩充军属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了军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等对象。
但有关权威部门据此回应, “采集扩充军属信息,是为了下一步优待政策落地实施,此次采集只录入系统数据,是否制卡待通知……”
让所有军人父母、配偶享受军队优惠医疗保障,固然十分重要,也十分期待。
不过军属毕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调研、探索、论证等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资源(军队医疗机构)和财力作支撑,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普惠。
而此次颁布的《规定》,对于军人军属来说,既是一个关爱的暖政策,更是一个托底保障的硬规定。
如《规定》明确: 军队家属罹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救济,并相应规范救济标准确定条件、实施程序及审批权限。
小家暖,将士安。随着军人成为社会尊崇职业的倡导,一方面军人的政治待遇、工资福利等方面定会逐步提高,另一方军属的保障也势必会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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