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021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QC部门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千红制药质量保证部QC部门主要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对本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以及公共系统工艺参数等质量状况实施监测控制,是产品质量的保障卫士。千红制药QC部门下设五个质量检验小组,分别为:效价组、仪器组、理化组、微生物组和综合管理组;现有员工38名,女性职工占比达到60.5%,其中党员7人,研究生4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占比80%,平均年龄在31岁左右,是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年轻有朝气的队伍。质量保证部QC部门充分发扬公司“团结、奋进、创新”的千红精神,弘扬拼搏进取、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的品格,使得QC部门一路上收获了不凡的成绩。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职工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和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
质量保证部QC历年获得荣誉:
2011年获常州市“十佳女职工品牌团队”称号
2013年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9年获常州市新北区“十佳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2019年获“全国医药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
附表彰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
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的决定
(2021年4月19日)
2019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女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各条战线上,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 “半边天”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职工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和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等1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授予程芳琴等1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授予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等35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黄晶等35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拼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书写新篇章,努力创造新业绩。
希望全国广大女职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精益求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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