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签订的协议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行政机关如何处置?

如果是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优益权。具有优益权可以行使优益权,如果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非诉执行的方式,行政机关可以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作出一个决定,相对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该决定执行。

如果行政机关有自己执行权的,可以自己执行,所以这个案件解释了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相关的一些内容。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的,可以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履行行政协议。

当然,行政机关是不能作为被告将行政相对人告上法庭,以前我们在看到相关的案例以行政相对人为被告以及县主管部门、镇有关部门这种行政机关为原告进行起诉,这样是不对的,这个观点就是以后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是行政机关先做出行政决定,行政决定作出之后,如果是还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