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主要是指在怀孕前没有,而怀孕后才引发的糖尿病,它是由于妊娠期一系列生理变化造成糖代谢异常而引起的。

判断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最佳方法就是糖筛。

糖筛查试验

高龄孕妇、肥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患者、有妊娠期糖尿病史、巨大胎儿生产史及不明原因妊娠期糖尿病的重点筛查人群。

筛查试验时间

孕期常规血糖筛查时间定为妊娠24-28周,如该次筛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应在妊娠32-34周复查。对有症状者,应在孕早期即进行糖筛查。

糖筛查试验方法

口服50g葡萄糖,服糖后1h取静脉血测血糖;

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应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若糖筛结果数据靠近但未超过临界值,孕妇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患病,则可以咨询医生意见,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如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可进一步确诊妊娠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危害

妊娠期糖尿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极其不利。对于孕妇来说,妊娠期糖尿病可增加母亲出现高血糖、高血压及先兆子痫等的发生几率;

对于胎儿来说,它可导致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畸形、巨大儿、新生儿窘迫综合征等发生率升高。

同时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婴的远期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它可导致母婴日后患上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风险较普通人增大。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一般先考虑饮食治疗,若病情无法控制才考虑使用胰岛素药物治疗。

整个怀孕期间无论病情是否严重,都应在医生监督下严格控制饮食并定期检查身体,密切监测血糖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

关于分娩时机,

根据相关指南建议选择如下:

1. 饮食和运动血糖能控制的妊娠糖尿病,不应该在39周前生产;

2. 药物治疗的妊娠糖尿病,可以在39周终止妊娠;

3. 更早终止妊娠的指征: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

关于分娩方式,

根据相关指南建议选择如下:

1. 糖尿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

2. 剖宫产的指征: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

对于糖尿病病程大于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