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 12 月 16 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中共中央、省委、地委方针政策指导下,县委从农业的改造入手,在农业互助合作事业取得初步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农业合作化向更高一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完成了农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1951 年 10 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12 月 15 日,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下发各地试行。 《决议(草案)》强调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以发展互助组为主,在条件较好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 年,县委、县政府按中共中央、省委、地委指示精神,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变工互助组。 8 月,全县建立起常年互助组 261 个,入组农户 1507 户,占总户数的 4.4%; 季节性互助组 5121 个,入组农户 25617 户,占总户数的 75.1%; 男女全劳力 80486 人,半劳力 33220 人; 耕畜 45569 头、大车 24857 辆、犁铧 27188 张、铁锨头 62553 张、新式步犁 34 张、水车 297 部。 到 1954 年初级合作化前,有初级农业合作社 17 个,参加农户 254 户; 常年互助组 625 个,入组农户 3443 户; 临时性互助组4002 个,入组户 17548 户; 总计参加互组合作组的农户 21245 户,占总农户的 58.5%。 1955 年全县粮食总产量 6545.8 万公斤,比 1949 年增加 3432.1 万公斤。

互助组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劳力少,畜力也少的农户,在夏田锄草期间,自愿组成互助组,锄草结束,互助组解散。 2.有劳力、少畜力或无畜力的农户和劳力少、多畜力的农户实行人工换畜工,记工还工,按土地和牲畜的多少摊草料,按季结账。 3.季节性互助组: 人畜评工记账,按季结账。 4.常年互助组: 人不评工,畜不记工,土地归组里种,牲畜不分多少,按劳力摊草料,打粮按劳力分配。 互助组遵循“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组员共同劳动,进行换工互助,相互调节使用劳力、耕牛、农具,农民入组后,耕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及收获的产品仍属于私有。

互助组解决了许多农民在劳力、畜力、农具、种子、资金等方面严重不足的问题,整合了人力资源,使得较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得到应用。1952 年,春播时间比往年缩短 10 天至 15 天,开辟了环惠东渠、小西沟渠,整修了羊百叶、包家湖、李家大泉等,增挖土井 400 眼,推广解放式水车 265 部;全县增加灌溉面积 11 万亩,粮食 平均每亩产量 125 市斤,比 1951 年增加 6 市斤; 全县造林 510 万株, 育苗 110 亩; 大家畜比 1951 年增加 4%,羊增加 10%。 1952 年 11 月12 日至 14 日,县委召开互助组组长代表会议及秋选评比大会,参加会议的互助组组长代表 66 人,丰产及选种模范 29 人,邀请代表 6 人,共计 101 人。 薛万寿组、潘从师组、何世枚组、杨志发组、香兴乐组、杨克昌组、刘公德组、刘鹏远组被评为模范互助组; 杨志发组、何世枚组、卢占玑组被评为丰产互助组; 罗法生家庭、陶世福家庭被评为糜子丰产户,彭应俊家庭被评为洋芋丰产户,任玉伯家庭被评为谷子丰产户; 六区王玉楼、九区刘秀英被评为选种模范。 薛万寿组获得步犁一张、喷雾器一架的奖励,其他组户获得铁锨、铁铲等奖励。

建立互助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952 年 7 月 9 日,县委印发地委转来《张掖县委关于领导互助组的几点主要经验教训》。 1953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1 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3 月 5 日至 9 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1 日至 14 日召开全县互助组组长代表会议,提出 1953 年工作重点: 巩固整顿已有互助组,不大量发展和打乱另编, 要根据群众意愿组合,将不起作用的互助组整顿为名符其实的互助组, 将临时性互助组整顿提高为常年互助组。 清理过去工账,组内普遍建立记工算账与民主管理制度,对农具、人工作出具体的工分规定,每三天开会一次,每十天结账一次。 组内订立生产计划,明确奋斗目标, 培养大公无私作风民主的互助组管理人员。

经过整顿教育,互助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有 74 个互助组订出丰产计划,10 个互助组发出挑战书。 1953 年 4 月,县委将一区(城关) 三管乡下管村李同文互助组挑战书印发全县。 全县掀起了一个挑战应战的劳动竞赛热潮。 (来源: 中共民勤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