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文君 孙洁 记者 严君臣)深夜,男子偶然在聊天软件上添加了一女性好友,因经不住诱惑与对方“裸聊”被一步步引入陷阱,最终被敲诈损失14万余元。无独有偶,另外一名男子也被以同样的方式敲诈勒索5万多元。4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0年7月,海安市民王某在家中通过某聊天软件添加了一位陌生好友,之后在双方的聊天过程中,对方提出视频“裸聊”,王某经不起诱惑,答应了。之后对方让王某下载了一个软件,软件安装过程中王某输入了软件发给他的一个邀请码,显示允许读取通讯录。“裸聊”后,对方就把“裸聊”的过程视频和通讯录好友截图发给王某,恐吓王某让其转钱,否则就把裸聊视频发给通讯录的全部好友,王某无奈只好先后转账14多万元至对方指定的账户。同样,本案的另一名被害人常某也以同样的方式被敲诈勒索5万多元。

王某被敲诈后的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报案,海安市公安局经侦查发现被告人刘某、徐某有作案嫌疑,随后对二人上网追逃。2020年8月2日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徐某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徐某经通知主动到案,但其起初未如实供述,后经多次讯问,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海安市公安局于同年8月4日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刘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本案的被告人并不是敲诈勒索的实施人,刘某、徐某二人的行为是向上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卡号,再将账号内转入的他人实施敲诈勒索所得的钱款转账或取现,以这种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资金,造成受害者被敲诈的钱款全部损失,查不到最终去向。

海安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做出判决被告人刘某、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由于此类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或敲诈勒索的行为人很多都在境外,使得案件的侦破和行为人的抓捕及追赃都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使用手机随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随意接受对方发送的不明网络链接、安装不明软件,同时要提升自我约束力,即使在一个人时也要做到慎言慎行,要经得起诱惑,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