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外出,结果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男子当场受伤。4月21日,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民警告诉记者,鉴于男子邵某具有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邵某被处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在数日前一个晚上接到群众报警,声称在平潮镇四十里村新坝东路桥南侧,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事故,有人受伤。

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今年50岁的通州男子邵某,坐在沿公路边的地上,手和腿都受伤;原来,邵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沿新丁平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通州区平潮镇四十里村移民路路口,与姜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时,姜某正打算左转弯,转弯车辆应该让直行车辆先行,本应该是小轿车司机承担事故全责;但是,现场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邵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邵某在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接受抽血化验后,经南通市公安局交通督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邵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7.6mg/100mL。

查实后,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南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