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林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获了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安全用气再敲警钟。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因此,居民一旦发现有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免发生意外。
4月1日16时许,民警李进峰带领辅警丁浩洁、李豪杰、刘镇豪下社区推广反诈骗公众号“金钟罩”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旁有名男子神色慌张,见到民警靠近,试图阻拦民警靠近面包车,民警见此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银色面包车上装载多罐液化气,且马某正在往空罐里充液化气。经核查得知,车主马某某并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为防止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依法将马某某带回竹林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马某某对自己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竹林派出所已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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