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靳卫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在苏仙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为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市纪委市监委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组织郴州高新区、郴州经济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等10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今年,市纪委市监委继续坚持标本兼治,聚焦一体推进“三不”,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全市分系统分行业分层级,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做实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200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靳卫利用担任北湖区郴江镇党委书记,北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土地摘牌出让、财政补贴拨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曹某某(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26.08015万元(其中未遂108.72595万元)。同时,在天珑芯科技有限公司入驻郴州经济开发区的过程中,被告人靳卫未按工作规定安排部署对招商项目进行验收、审核、监督,也未按照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决策的要求执行。期间,靳卫多次收受天珑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兰某所送大量财物,接受兰某安排的请吃、旅游等服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数额达人民币3747.6936万元。
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近距离观看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案件查办过程的当庭分析及被告人发自肺腑的忏悔,以最直观的方式,让旁听人员深入了解被告人如何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线,逾越纪律红线,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犯罪深渊的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惨痛的教训、愧疚的忏悔,警钟敲进了在场的每一位旁听者的心里。他们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干部要将党性的修养,作为每日的必修课,时刻谨记廉洁自律,坚持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迫,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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