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了一名“胆大”驾驶员。该驾驶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的代价,只因...
滕州一司机被行政拘留15日
一驾驶员被查
酒驾、大货车、营运车,这几个词语放在一起您会联想到什么呢?不止是面对公安交管部门的严重处罚,重要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更严重的后果。近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就查获了一名酒后驾驶大货车的“胆大”驾驶员。
该驾驶员拒不出示证件,试图逃避检查
事发日晚8点57分,交警大队值勤三中队组织民警在平行路与河阳路路口南侧设卡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截停并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当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刘某进行询问时,对方拒不出示证件,试图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有酒驾的嫌疑,遂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进行检测,发现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驾驶员被做处分
经询问得知,刘某在当天午饭期间饮酒,他觉得都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没想到却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交警提醒
在此,滕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一经查实公安交管部门将坚决从重处罚。而酒后驾驶此类重型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是难以估量,因此,请驾驶员朋友不要拿自己的工作以身试法,更不能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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