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证照

与实际经营面积不相符

近日针对此类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结果如下

位于新城海宇道的某包子店,登记经营面积为40平方米,但实际经营面积超过了50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对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餐饮店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只需备案登记,发证前无需现场核查;

经营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则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经营面积发生改变时,店家需及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店家在10天内完成营业执照变更。

(网络配图)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千岛所副所长张宇杰:

比如说这个实际经营面积超过50平米,但是用的是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的登记证。

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它使用的是三小一摊登记证的管理办法,这个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力度,包括监管力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张宇杰表示,店铺证照必须与实际经营面积相符。

由于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相比较三小一摊登记证,监管部门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要求更高,也更能让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保障。

张宇杰:

如果变更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话,我们更方便于监管。

那个餐饮店的店主也能够提高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对消费者来说,饮食方面就更加吃得安全,更加有保障。

新城辖区共有1000余家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截止目前,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已核查600余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余份,预计将于本月底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刘晓梦

编辑:媛媛

审核:潘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