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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在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023,414,366.65元。2020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17,002,874.35元。2020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5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46,003,870.7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600,387.07?元和扣除2019年度分红48,375,133.00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10,031,225.01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来确定可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0,031,225.0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375,133.00元,剩余61,656,092.0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费用为109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续聘基本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19-202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中审众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费用情况说明

2021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预计为109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目前在全国设有36个分支机构,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完善。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拟签字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王郁女士和方正先生

王郁女士,现任中审众环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中审众环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业务。

方正先生,现任中审众环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在中审众环执业,历任外勤主管、项目经理,对IPO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业务信息

(1)2019年总收入:147,197.37万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

(5)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于2019年11月7日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专项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政策,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新旧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 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规定执行。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含2017年度一2019年度延期绩效薪。

2、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归属本年度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二、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担的管理责任及本行业、本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岗位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任期绩效薪酬构成。岗位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任期绩效薪酬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5万元(含税)/人,按月领取。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批准程序

1.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的职责,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也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确认了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含2017年度一2019年度延期绩效薪。

2、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归属本年度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二、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担的管理责任及本行业、本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岗位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任期绩效薪酬构成。岗位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任期绩效薪酬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批准程序

监事薪酬需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