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玲 为期5个月,湖北将在全省开展整治行政垄断行为专项行动。4月22日,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消息,此次专项行动将从今年5月-9月开展,重点整治四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具体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高质量开展政策措施排查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的涉嫌行政垄断行为线索开展调查核查。构成垄断行为的,将依据《反垄断法》严肃查处,并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希望社会各界加强监督,积极提供行政垄断行为线索。

据悉,这一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整治行政垄断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南都记者注意到,3月30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也宣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时间从3月开始至11月结束。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集中力量对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开展整治和纠正,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消防等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违法行为。

另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4月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要坚持支持发展和依法规范并重,进一步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提升反垄断监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