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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为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区民政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未经登记,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都应及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一旦存在上述情形,应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区开展活动或有相关线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提供线索时,请填写举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我区重点打击整治的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包括: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 0311-69129875

举报邮箱:lcqmzjzfk@163.com

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编辑制作|岳琳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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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cbd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