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廉江市第二批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解决我市部分镇镇区中学学位空置、教师超编,而镇区小学学位紧张、教师缺编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廉江市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9〕8号)和《十六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9号)》精神,市政府原则同意廉江市教育局草拟的《廉江市第二批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本方案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即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

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

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或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以便联系。

电话号码:0759-6683301

电子邮箱:jeg202001@163.com

通讯地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邮编:524400

附件:廉江市第二批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廉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廉江市第二批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解决我市部分镇镇区中学学位空置、教师超编,而镇区小学学位紧张、教师缺编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廉江市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9〕8号)精神,“成熟一批调整一批”,结合我市当前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结构的客观实际,现对第二批部分镇镇区中小学布局作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河唇镇第一初级中学停止初中招生,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河唇中学、河唇镇第二初级中学和河唇镇红湖初级中学,河唇镇第一初级中学改办成河唇镇第二小学。

二、长山镇第二初级中学停止初中招生,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长山中学和长山镇瑞坡初级中学,长山镇第二初级中学校产划归长山镇第二小学使用。

三、良垌镇第一初级中学停止初中招生,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良垌中学、良垌镇第二初级中学和良垌镇黎明初级中学,良垌镇第一初级中学改办成良垌镇第四小学。

四、撤销安铺镇博教初级中学,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安铺中学和安铺镇第四初级中学,安铺镇博教初级中学校产划归安铺镇第二小学使用。

五、撤销横山镇第三初级中学和横山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横山中学、横山镇第一初级中学和横山镇第二初级中学,横山镇第四初级中学改办成横山镇第三小学。

六、雅塘镇第二初级中学停止初中招生,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雅塘镇第一初级中学,雅塘镇第二初级中学校产划归雅塘镇中心小学使用。

七、撤销石城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到廉江市第六中学、廉江市第七中学和廉江市第八中学,石城镇第四初级中学校产划归石城镇东莲塘小学使用。

2020年秋季起,涉及布局调整的中学已停止初一级招生,初二、初三级能整体撤并的优先整体撤并,暂未能整体撤并的暂时保留过渡,规划2年内分期分批撤并完毕。市教育局负责针对每个学校牵头制定调整方案并跟踪指导落实,做好人员分流聘用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涉及调整学校的项目立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涉及调整学校人员调配工作;市委编办跟踪落实好涉及调整学校人员定编和学校名称变更、设立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调整学校有关土地调整登记、不动产办理工作和有关房产核查调整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涉及调整学校的资产清算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能配合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相关镇政府负责按就近入学、安全合理的原则,制定具体可行的学生分流方案,同时做好学校校长、教师思想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大局稳定,保障辖区内教育事业平稳有序向好发展。

来源:廉江政府网